无论谷歌最终是否被拆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它绝对不可能维持现状或者毫发无损。

在将科技巨头谷歌推上被告席的四年多时间后,美国司法部日前终于从法院手中拿到了对谷歌存在非法垄断的一审判决结论,并正在摩拳擦掌地准备对谷歌进行强制性拆分,而与此同时,谷歌也马不停蹄地启动了上诉程序,美国国内从政界到商界再到学界以及普通民众均发出了不少为谷歌喊冤叫屈的声音。那么,谷歌是否最终会遭遇被拆分的厄运?只要参考一下美国历史上四起有代表性的反垄断案例,便可多少能看出个究竟。

殊途同归的垄断者

自从1890年出台《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以来,由美国司法部、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和商务部等机构组成的反垄断监管组合力量总是习惯性瞪大鹰隼般的双眼,在市场上寻找、甄别与捕猎那些可疑的商业寡头与垄断企业,而一旦它们盯上了目标就会穷追不舍,最终,这些“巨无霸”企业不是被强行拆散,就是主动进行分拆,同时它们还要忍受支付巨额赔偿金的“失血”痛苦。

其一,标准石油拆分案。

从1870年创建标准石油公司起,洛克菲勒仅仅用了20年的时间就将企业打造成全美最大的原油商,业务遍及上游的石油开采、中游的石油运输以及下游的石油提炼与销售,俨然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石油产业链王国,其间因成立原油托拉斯被俄亥俄州政府起诉,更慑于刚刚颁布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标准石油解散了托拉斯组织形式,转而在法律允许的新泽西州重新注册,以控股身份集中持有41家公司的股份。但隐形与变身并没有改变标准石油野蛮扩张的秉性,已经跟踪了标准石油很久的FTC在1906年正式提出诉讼,指控其违反了反托拉斯法,1911年,联邦最高法院判决标准石油垄断身份成立,应予拆散,随后标准石油被拆分为34家地区性石油公司。

其二,摩根银行拆分案。

通过在南北战争期间为林肯政府承销国债以及在普法战争结束后组成类似辛迪加的组织为法国政府推销公债,加之在南非波尔战争中大手笔认购英国政府发行的公司,摩根银行不仅从中赚得盆满钵赢,也最终将自己推到了头号金融帝国位置。虽然当时并没有听到对摩根银行的垄断质疑声,但“大萧条”时期美国国会推出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直接剑指的就是摩根银行,该法案要求美国的银行只能选择成为商业银行或者投资银行的其中一种,最终摩根财团一分为二,即从事投行业务的摩根士丹利与主打银行商业零售业务的摩根大通。

其三,AT&T拆分案。

由电话发明人贝尔创建的美国贝尔电话公司通过不断兼并活动,疆域迅速从本地电话业务拓展到了长途电话领域,之后,AT&T(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反向收购贝尔电话公司并晋级母公司,且继续在市场上大展拳脚,直至在上世纪30年代初一跃而成全美电话电信业务的霸主。虽然根据当时颁布的《电信法》,AT&T在联邦通信委员会的强力干预下将贝尔实验室的专利以及数据业务分离出去从而两次从反垄断的屠刀下死里逃生,但并未伤筋动骨的AT&T却一直没有摆脱美国司法部的监控,最终在1984年被拆分为八个独立公司,其中AT&T仅允许专营长途电话业务,另外七个公司从事本地电话业务。

其四,IBM拆分案。

由于技术力量的限制,IBM初涉计算机领域时,不仅在科研用超级计算机领域遭遇竞争对手CDC的无情碾压,也在商业数据处理的低端计算机市场被DEC甩出几条大街,同时IBM在小型计算机市场的涉足经验也十分欠缺。然而,耗资50亿美元之巨并凝聚各路技术力量的电脑软件系统“System/360”却改变了IBM的命运,IBM不仅据此实现了电脑历史上大、中、小型产品的首次兼容,而且搭载“System/360”的计算机与阿波罗十一号一起帮助人类完成了登月首航。然而,盛名之下的IBM尽管收获了产品畅销无敌以及疯狂圈城掠地的快感,但行业弱者的哀鸣还是引起了法院的共情,最终在美国司法部的监督下,IBM将专门做信息处理的部门卖给了CDC。

分拆前的类似画像

客观上评判,并不是所有的垄断企业都会招来美国政府反垄断的铁拳,相反,那些能够促进区域与行业良性竞争的垄断,不仅不会被阻止,还会受到鼓励与支持,而对照之下,大凡遭遇拆分的垄断企业,不是商业行为直接干扰与破坏了市场公平,就是经营方式间接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又或者是可能成为威胁经济安全的隐患之源。

回过头去看,标准石油公司拆解前已经垄断了美国95%的炼油能力、90%的输油能力、25%的原油产量,而在庞大的石油帝国背后,除了托拉斯先天带有残酷的排他性外,标准石油公司还通过行业结盟形式进行掠夺性定价,并与铁路运输公司签订了所谓的“死亡协定”,对联盟之外的中小企业进行打压,同时与银行展开利益输送,联手后者掐断不合作者的贷款供应,更可怕的是,作为对付竞争对手的招数,包括贿赂议员、买通法院甚至雇用黑社会等极端卑劣手段也被标准石油公司用了个遍。

与标准石油一样,摩根银行的市场掌控能量也不可谓不强大。资料显示,至20世纪初,摩根银行控制的13家金融机构占有全美金融资本的33%,另还有125亿美元的保险资产占全美保险业的65%。不仅如此,摩根银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铁路长达10.8万公里,全美铁路的2/3均纳入了摩根银行的棋局之中,同时摩根银行控制了全美65%的钢铁生产。对于这样一个金融与实体产业巨鳄,美国政府自然不会视而不见,何况其背后还有见不得人的偷逃税以及行贿等不良行径。

再看IBM和AT&T。随着在“System/360”上的押注取得空前成功,IBM的商业体量迅速膨胀,直至最终霸占了美国超过80%的计算机市场,且中间对非正当价格竞争手段的运用也屡试不爽。按照美国司法部当时的文件记录,如果任由这种势头扩展下去,整个计算机行业尤其是大型计算机行业最终可能就只剩下IBM一家;同样,拆分前AT&T的年度营业额超过了艾克森、美孚和通用三家巨型企业营业额的总和,完全垄断了美国的州内、州际和国际电话业务,甚至美国国际长途电话的价格不是由市场决定,而是由AT&T和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的谈判决定。因此,垄断巨头疯狂至极之时往往就是他们命运转折的开始之日。

如同其他官司一样,美国司法部等监管机构对于垄断企业是否涉嫌垄断的调查也遵循着民不举官不究的原则,这样,作为又一张统一的画像,那些被拆分的商业巨头在被官方追究前,首先遇到的就是一个乃至多个“麻烦制造者”。慑于标准石油公司的淫威,很多企业虽然不敢出面举报,但20世纪初美国风起云涌的进步主义运动却将标准石油推到了风口浪尖。当时,一位名叫艾达·塔贝尔的女记者在杂志上连载了长达800页的调查报告,将洛克菲勒定位成一个嗜血、冷酷的石油寡头,此举既让FTC获取了大量证据,也为标准石油最终被判解体提供了强大民意支持。据悉,童年时代的塔贝尔在油田度过,目睹了其父亲的企业被标准石油强行兼并的痛楚与悲惨过程。

同标准石油公司被民众声讨如出一辙,纽约大律师费迪南德·佩科拉公开的文件材料不仅敞开了摩根银行掌舵人杰克·摩根与摩根的所有合伙人利用税法漏洞逃避个人所得税缴纳的事实,而且抖落出了摩根银行将当时风险极低、卖出后就能立刻稳赚一笔的股票低价卖给其重要客户的丑闻,而客户名单中不仅有前总统卡尔文·库利奇、时任财政部长威廉·伍丁等政坛要人,也有通用电气的欧文·扬、美国钢铁公司的迈伦·泰勒和第一国民银行的乔治·贝克等商界名流。据悉,也正是佩科拉将实证调查材料摆到众议院议员面前,民主党参议员卡特·格拉斯和众议员亨利·斯蒂格尔才联合提出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

对于IBM和AT&T来说,“发难者”则来自于更为难缠的竞争对手。按照文献披露,当年美国司法部收到四面八方控诉IBM垄断市场的文件多达7.6亿件,作为被诉方必须履行的义务,IBM公开了1700万份文件供对方律师检索,而CDC检索了400万份,确定其中100万份与反垄断案件有关,然后将这些文件进行微缩处理并输入计算机,从而在人类历史上开启了用电脑来进行大规模诉讼的先河,也正是CDC的强大数据分析与计算功能,才加速了IBM的分拆。同样,AT&T除了面对MCI和Sprint两大控诉者外,还要应付众多小公司暗地里的起哄发难,最终,AT&T毫无悬念地走向解体。

谷歌分拆的可能性有多大

统计数据显示,谷歌目前占据着美国近90%的通用搜索市场份额,而在手机等移动设备的搜索市场上,占比更是近95%,与此同时,谷歌搜索引擎所获得的用户数据是竞争对手的16倍。不仅如此,谷歌的数字广告服务器占据了全美90%以上的市场份额,由此支持谷歌在数字广告行业获得近40%的市场占比。另一方面,作为谷歌的控告方,除了Bing以及美国游戏公司Epic Games等企业外,更有50多个美国地方州政府与美国司法部联合起来的司法辖区检察长,而自提起诉讼以来,法院收到的控诉文件就超过500万份。看得出,目前谷歌所涉垄断嫌疑现状与上述四大商业巨头有得一比。

在达32页、名为“原告提出的补救框架”的文件中,美国司法部指出,谷歌通过向苹果、三星等智能手机生产商支付数十亿美元,换取谷歌搜索被设置为手机和网络浏览器的默认选择,并且合作方从谷歌搜索收入中获得了分成,承诺不另外预装和推广竞品搜索引擎,同时,司法部强调,谷歌还可能将搜索引擎的主导地位延伸到AI领域。在司法部看来,这种垄断地位不仅限制了竞争对手的发展空间,还可能在数据隐私等方面对用户和消费者造成不利影响。

对于谷歌在广告市场的垄断行为,美国司法部的报告指出,它控制着几乎所有主要网站发布商用来提供广告销售空间的技术;它控制着广告商用来购买广告空间的主要工具,比如Gmail、Google Play商店等应用程序;它控制着与发布商和广告商相匹配的最大广告交易市场,夺取了发布商、广告商和经纪人为促进数字广告而使用的大量高科技工具的控制权,从而损害了广告科技行业的合法竞争。美国司法部由此特别强调,它担心的不是整体市场份额,而是发布商和广告公司使用的工具份额,即超90%的市场占比。

在美国司法部的报告中,为了防止和限制垄断对谷歌可能采取的“补救措施”包括:合同要求和禁令;非歧视性产品要求;数据和互操作性要求;结构性要求,其中虽没有直接用到“拆分”一词,但其使用的“结构性要求”已经非常明确地表达了试图拆分的倾向。另一方面,美国司法部正考虑限制谷歌利用Chrome、Play和Android等旗舰产品在搜索引擎以及谷歌搜索相关新产品和功能上优于竞争对手或新进入者,并要求谷歌母公司Alphabet提供其搜索结果和旗下AI产品所用基础数据的访问权限,与此同时,司法部还将要求谷歌向广告商提供更多的披露信息,并对谷歌的更多广告控制权进行限制。

照目前情势,谷歌的确有点四面楚歌。除了网络搜索市场的垄断行为被法院定性外,由Epic Games发起的安卓应用商店Google Play非法垄断市场的诉讼案中,谷歌也败下阵来,法院的判决结论是谷歌未来三年内不得开放Play;此外,弗吉尼亚州、得克萨斯州和纽约州政府指控谷歌非法控制广告市场的两起官司不日也将开庭,估计判决结果会对谷歌形成不利。按照程序,司法部将在明年3月向法院提交搜索引擎反垄断案修订后的最终判决建议,一种最坏的结果是,谷歌的操作系统Android、网络浏览器Chrome和广告平台AdWords被剥离。

谷歌应该会全力阻止拆分结果的发生。历史上看,从起诉、初裁、上诉直至终裁,任何一个反垄断案件的尘埃落定会耗时数年,如标准石油公司拆分案前后经过了5年的时间拉锯,AT&T拆分案则历经10年的纷繁纠缠,而IBM拆分案中双方更是来往推拿30多年,直到1995年美国司法部宣布终止才画上句号。从可以参考的最近案例看,20年前微软被联邦法院判定为存在垄断,美国司法部也意欲对微软展开拆分,但微软坚持上诉,最终与司法部达成和解,在支付了高达18亿美元和解费的基础上,微软被免于拆分,但同时被禁止参与可能损及竞争对手的排他性交易,并被要求开放部分源码。无论谷歌最终是否被拆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它绝对不可能维持现状或者毫发无损。

(作者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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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俊熹